服務熱線
173 1691 0355
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、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。 一級資質標準 企業(yè)資產(chǎn):凈資產(chǎn) 1 億元以上。 企業(yè)主要人員: (1)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15人。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(jīng)歷,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稱;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0人。 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5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 (4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0 人。 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: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7 類中的 3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,其中 1~2 類至少 1 類,3~5 類至少 1 類,工程質量合格。 (1)庫容 5000 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 15 米以上或庫容 1000 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 50 米以上的水庫、水電站大壩 2 座; (2)過閘流量≥500 立方米/秒的水閘 4 座(不包括橡膠壩等); (3)總裝機容量 100MW 以上水電站 2 座; (4)總裝機容量 5MW(或流量≥25 立方米/秒)以上泵站 2 座; (5)洞徑≥6 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≥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個; (6)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 50 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 120 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 12 萬米以上或防滲墻 8 萬平方米以上; (7)單項合同額 1 億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。 二級資質標準 企業(yè)資產(chǎn):凈資產(chǎn) 4000 萬元以上。 企業(yè)主要人員: (1)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15 人,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6 人。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(jīng)歷,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。 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 (4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40 人。 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: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7 類中的 3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,其中 1~2 類至少 1 類,3~5 類至少 1 類,工程質量合格。 (1)庫容 500 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 15 米以上或庫容 10 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 30 米以上的水庫、水電站大壩 2 座; (2)過閘流量 60 立方米/秒的水閘 4 座(不包括橡膠壩等); (3)總裝機容量 10MW 以上水電站 2 座; (4)總裝機容量 500KW(或流量≥8 立方米/秒)以上泵站 2 座; (5)洞徑≥4 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≥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個; (6)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 20 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 60 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 6 萬米以上或防滲墻 4 萬平方米以上; (7)單項合同額 5000 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。 三級資質標準 企業(yè)資產(chǎn):凈資產(chǎn) 800 萬元以上。 企業(yè)主要人員: (1)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8 人。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(jīng)歷,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。 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 (4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20 人。 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(yè)績不少于 2 項。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。 二級資質 可承擔工程規(guī)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 3 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,但下列工程規(guī)模限制在以下范圍內:壩高 70 米以下、水電站總裝機容量 150MW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徑小于 8 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小于 1000 米、堤防級別 2 級以下。 三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6000 萬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:?。?)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 4 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總承包,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圍內:壩高 40 米以下、水電站總裝機容量 20MW以下、泵站總裝機容量 800KW 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徑小于6 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小于 500 米、堤防級別 3 級以下。 注: 1.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、灌溉、發(fā)電、供水、治澇、水環(huán)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(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),主要工程內容包括:水工建筑物(壩、堤、水閘、溢洪道、水工隧洞、涵洞與涵管、取水建筑物、河道整治建筑物、渠系建筑物、通航、過木、過魚建筑物、地基處理)建設、水電站建設、水泵站建設、水力機械安裝、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、電氣設備安裝、自動化信息系統(tǒng)、環(huán)境保護工程建設、水土保持工程建設、土地整治工程建設,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、橋梁、通訊、水文、鑿井等工程建設,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,詳見《水利水電工程技術術語標準》(SL26-2012)。 2.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《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》(SL252-2000)確定。 3.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筑、水利工程施工、農(nóng)田水利工程、水電站動力設備、電力系統(tǒng)及自動化、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、水文與水資源、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、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(yè)職稱。
? 2022 ?赫茲(浙江)工程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?? 浙ICP備2021037889號-1
Powered by 優(yōu)米建站